文物20251267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古港遗迹和黄埔村早期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石基路新建电缆走廊工程方案的复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供电局关于征询“新增保利站F18石基路公用箱变变压器满足负荷增长需求”在石基路新建电缆走廊意见的函》广供电海函(2025)2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材料,拟建海珠区石基路新建电缆走廊工程,部分进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古港遗迹和黄埔村早期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开挖长度约120米,埋设深度为1.4米,距文物保护范围线约170米。开挖位置离文物本体较远,对文物影响较小,我局无不同意见。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
报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
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按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在实施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如有重大变更,需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19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