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文广旅函〔2025〕66号
色色视频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梁玉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广东音乐曲艺非遗传承中心的提案》(第413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2025年7月7日通过电话和粤政易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市教育局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相关非遗项目名录并宣传推广。目前,我市已认定一批广东音乐、曲艺相关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主要包括广东音乐、广东音乐(沙湾何氏广东音乐)、粤曲、粤语讲古、粤语相声等。其中,广东音乐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粤曲于2011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广东音乐(沙湾何氏广东音乐)、粤语讲古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粤语相声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此外还有一批相关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并认定了一批相应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名录体系。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州文化旅游推广等活动以及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包括广东音乐、曲艺等在内的非遗项目,扩大岭南文化影响力。积极组织广东音乐曲艺团远赴世界各地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并有效加强与国内外同类机构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二)支持项目保护单位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广东音乐和曲艺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并通过补助资金、组织展示展演、开展文化交流等方式支持项目保护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统计,仅2020-2024年至今,下达给广东音乐和粤曲项目保护单位广东音乐曲艺团有限公司的国家、省、市非遗保护资金就达138万元,支持其履行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以及开展展示展演活动等法定职责。拍摄制作传承人口述历史资料片,已完成何克宁、潘千芊、谭佩仪、陈玲玉等多位广东音乐和粤曲项目传承人的拍摄。大力实施“广东音乐历史资料影像化记录工程”,组织出版《南风·粤韵》《匠心·传承》《岭南雅韵》等广东曲艺音像专辑,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助力《广东音乐曲艺大全》的编纂工作。通过支持相关团体对历史悠久、艺术性强、影响面广的广东音乐曲艺进行挖掘、整理、编纂及出版,提升广东音乐曲艺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组织创排老少皆宜的优质作品。积极做好对广东音乐曲艺团的创作引导,鼓励其聚焦广州有水有岸、有河有海的独有特点,借助湾区文化、岭南文化、名人文化、民俗文化等浓厚岭南文化资源,孕育出更多雅俗共赏、脍炙人口的文化艺术作品。近年来,民族器乐作品《扬帆大湾梦》《赛龙夺锦》、曲艺新剧场《得闲饮茶》等多部的优质舞台艺术精品登上舞台,走向群众,以守正创新的艺术表演形式推动广东音乐曲艺与现代艺术的融合。
(四)推动广东音乐曲艺人才培养。落实广东音乐曲艺培育“英才计划”等有重点、分层次的演艺人才培养扶持计划,通过资金扶持助力广东音乐曲艺团开展拔尖艺术人才及普通艺术人才的培养,组织曲艺团与广州商贸职中、星海音乐学院等开展校企合作交流,设立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将曲艺文化带进校园,力求培养一批年轻有为的传承人。每年向广东音乐、粤曲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传承补助,支持其授徒传艺,培养非遗传承人才。通过认定学校为非遗传承基地等方式,推动“非遗在校园”,培育非遗传承后备人才。目前,广州市第七中学实验学校、番禺区沙湾西村育才小学为广东音乐传承基地,越秀区朝天小学为粤语讲古传承基地,长期开展广东音乐和曲艺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并已成为其学校的特色文化品牌。市教育部门也组织开发了广州地方特色教材,推动非遗的教育传承、技艺传承和文化传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履行职责。继续支持广东音乐、粤曲等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国家、省、市非遗保护资金,指导和督促其履行好收集项目实物资料、登记整理建档、保护相关场所和进行展示展演等法定职责,发挥好项目保护单位及其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传承非遗的作用。
二是推动培育培养相关传承人才。联合相关单位,以挖历史、创精品、抓人才、促交流为发力点,积极发动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音乐、曲艺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发展工作。推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与相关高校联合培养相关人才,建立合理的传承人才梯队。
三是鼓励对相关非遗资源合理利用。鼓励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与企业、景区或社会组织合作,对广东音乐和曲艺类项目进行合理利用,通过创新表达形式、融入消费新场景、开发相关周边产品等路径,使其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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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孔祥文,联系电话:3892543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